不禮讓行人或行人擅穿車道 十一月起開罰

幾乎所有人的觀念,罰單都是開給交通工具的,不過全國各縣市從十一月一日起,民眾如果擅自穿越車道,一樣會被警方開單告發的!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可處一千兩百元到三千六百元的罰款,而行人任意穿越車道,則是會被罰三百元,警方也呼籲民眾特別注意。(彭清仁報導)

警政署所轄全國各縣市警方,十一月一日起,將實施為期半年的「強化執行行人路權執法工作」,時間到四月卅日為止。警方將針對駕駛未禮讓行人或是行人任意穿越馬路,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如果駕駛未禮讓行人,則可依相關法規處以一千兩百元到三千六百元的罰款;行人擅自穿越馬路,則是可處三百元的罰款。

據警政署統計,近五年來死亡交通事故,平均每年都有百分之十二的行人死亡,去年全國合計四百一十八人,今年一到九月有兩百六十人,顯示駕駛人普遍缺乏禮讓行人的習慣。新竹市交通隊強調,為了提醒汽機車駕駛人尊重行人的路權,因此會加強取締,為了避免爭議,警方會在路口架設V8攝影機蒐證開罰。另外,行人千萬不要以為罰單只為車輛開,如果任意穿越車道,尤其是穿梭在車道中送房地產廣告,或是賣玉蘭花等小販,也會因此而觸犯法條被罰三百元。為了避免荷包失血,警方也特別提醒汽機車駕駛人,或是喜歡穿越車道的民眾要小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