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視野-養老金投資需平衡風控與收益

工商時報【劉艷】 近日,多家媒體報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改革方案目前已經制定,經國務院批准後將對外發佈」,引發市場強烈反應。中國社會養老金正在經歷前所未有的制度性變革,不僅體現在養老金籌資環節的繳費並軌等改革措施,還表現在養老金穩健增值的空間將穩步開拓,以徹底解決養老金收支長期失衡的財政難題。 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方案推出節奏的加快,對於管理方式轉型和資本市場承接準備的要求變得更加迫切,其中首要任務是對風險的把控。即將出臺的養老金投資運營方案主要針對的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這部分,相對于企業年金等補充養老資金,其對投資的穩健性要求更高。根據以往國際經驗,債券市場最受基本養老金投資的青睞,但是從技術策略上實現投資收益和風險可控的相對平衡,需要建立完整的基本養老金投資運營系統,這並非一個簡單的選擇投資產品的問題。 首先是增強風險的識別和規避能力。基本養老金投資運營的核心技術不是盈利而是風控,不僅要甄別所投項目的外部市場風險,更要規避運營體系內部制度設計風險,克服寧可閒置貶值也不投資的懶政風險。對於投資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團隊能力素質的局限性要有充足的瞭解,並建立相應的團隊激勵淘汰機制。外部風險則主要來自於市場波動風險,價格、利率、通貨膨脹率的波動都讓養老金存在價值受損的可能性。儘管近年來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迅速,但是金融投資工具匱乏與證券化率低等問題依然存在,制約了資本市場對養老金的吸納能力,現有債券市場的規模和完善程度尚不能有效分散養老金的投資風險。 第二,專業化管理與立法監管需同步推進。市場化投資行為不是政府的特長,需要委託給特定的專業基金管理機構,在現有社保基金理事會的背景下,制定嚴格的競標資格,成立專項養老基金管理結構,設計符合養老金特點的精算原則,設立盈餘準備金,同時從行政監管為主全面轉向立法監管,以社會保險法為基本依據,守住違規操作的法律紅線,同時鼓勵管理層積極把握獲利機會。 第三,發揮市場化的力量,逐步形成多元化投資結構。養老金需要借助市場化手段實現福利效應的普及化,這是對資金流動的市場客觀規律的尊重。養老金的增值保值也存在不進則退的問題。錢不投出去就等同於貶值,若投出去就需要遵循投資的收益與風險的平衡概率。 成熟的國際經驗顯示,養老金的投資結構都需要經歷從單一逐步放寬到多元的歷程,已開發國家養老金投資債券約占50%左右,權益性證券36%,其他不動產類投資占14%。基本養老金投資既要發揮市場化的力量,同時更要量力而行,結合自身投資能力和外部市場環境變化推行漸進式發展。 穩健和收益並非天生悖論,養老金的安全性不會因為不投資而增強,也不會因為投資而變得薄弱,而是取決於我們的制度設計是否到位。對於動輒過兆的養老金結餘,我們相信,資金的安全性、盈利性、社會效應性等運營問題,都會在基本養老金投資運營方案中得到體現。 (摘自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