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要開罰 寵物上館子 不准滿地跑

中國時報【陳世宗╱台中報導】 「麝香豬在桌下趴趴走,還敢用餐嗎?」台中市議員吳瓊華昨日在市政總質詢時,要求市府加強稽查轄區內,允許寵物進出餐飲業的食品衛生安全。市長胡志強指示衛生局、農業局、動物保護防疫處等,共同研擬解決方案,若再不改善,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告發。 動物在餐廳裡走動,甚至跳上桌椅,這樣你還敢吃飯嗎?用餐時,他們就在你腳邊跑來跑去,到底是想跟你玩,還是與你爭食?市議員吳瓊華昨日質詢說,坊間寵物餐廳常以寵物當噱頭招攬客人,殊不知卻是暗藏衛生的隱憂。 吳瓊華指出,客人抱豬,自己吃飯不衛生也就算了,連廚師還穿著廚師袍就出來抓豬,抓完還繼續製作餐點,餐點內萬一參雜豬毛或豬口水,用餐衛生浮現一大隱憂。 吳瓊華說,目前法律規定導盲犬可進入餐廳。她問市府各機關首長,對於餐廳內有動物走動有何看法?結果大部分機關首長都表示無法接受。民政局長王秋冬說,人吃飯的地方,動物跑來跑去會給人不舒服的感覺。 環保局長劉邦裕表示,他無法接受,因寵物有異味或細菌;衛生局長黃美娜也表示不能接受。吳瓊華要求市府應為廣大消費者權益,及食品衛生安全把關。 胡志強說,站在維護公共衛生與流行病防疫立場,應該對業者加以勸導;允許動物進入的餐廳勢必會增加感染機會,衛生局應前往瞭解。 衛生局長黃美娜說,該局下午就派員前往稽查全市十六家動物餐廳,要求餐廳業者應安排適當空間安置顧客或自己飼養的寵物。第一次先進行勸導,若不改善,就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廿條作業場所良好規範,處以六萬至六百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