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堂印鑑之爭 曾愛玉敗訴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8日電)任天堂溥天公司指控人稱「任天堂阿嬤」的前總經理曾愛玉,遭公司解聘仍無權占有公司印鑑、存摺等,提告請求歸還。台北地院日前判決曾愛玉敗訴,應歸還印鑑與存摺等。

人稱「任天堂阿嬤」的博優公司董事長曾愛玉,30年前獨家代理日本任天堂商品,除擔任日本任天堂在台灣設立的公司任天堂溥天總經理職務,另成立博優公司以處理任天堂在台灣的銷售業務。

任天堂日前解除曾愛玉總經理職務,還將Wii商品授權給展碁國際公司,並終止博優獨家總經銷權,雙方因而對簿公堂。曾愛玉提告爭取恢復博優獨家代理經銷權利,並求償新台幣7億元營業損失。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

任天堂溥天則另提告主張,公司董事會在去年11月決議解聘曾愛玉總經理職務,任期到今年2月終止,但曾愛玉仍無權占有公司印鑑、存摺、定期存款存單,經公司數度催討仍不願歸還,因而提起民事告訴。

曾愛玉反駁,博優公司與日本任天堂合作數10年,雙方為僱傭關係,原告不得片面解除約定,即使終止總經理職務也應依國際慣例給付離職金等;另博優有不定期限的獨家總經銷權,她屬有權占有印鑑,拒絕歸還。

法院審理認定,任天堂溥天與曾愛玉為未定期限的總經理委任關係,而非僱傭關係,任天堂決議解聘後,即終止契約,認定曾愛玉無權占有,判決曾愛玉敗訴,應歸還印鑑3枚、存摺3本、2筆金額共1500萬元的定期存款存單。全案可上訴。10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