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中拍片 有3000萬補助

中國時報【陳世宗╱台中報導】 「行銷城市、邁向國際!」為行銷城市形象、鼓勵影視業者來台中拍片取景,新聞局今年編列3000萬元補助影視業者拍片!新聞局長卓冠廷說,即日起至3月7日止開放徵件,各類型影片均能申請補助;包含電影劇情片、電視連續劇、紀錄片及動畫等,歡迎業者向該局提出申請。 卓冠廷說,該局每年補助不少膾炙人口的好作品,如藝術與商業票房兼具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知名導演蔡明亮的《郊遊》、描繪出台灣近代歷史的《阿罩霧風雲2-落子》及《痞子英雄2黎明再起》、《鐵獅玉玲瓏2》及《一萬公里的約定》等。 卓冠廷指出,台中市幅員遼闊,可供拍片場景及資源豐富多元,期盼透過影視作品與城市行銷的結合,加強城市行銷,並持續提供協助拍片,形塑友善的影視環境。 新聞局表示,有意申請者,須填具申請書、製作企畫書、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影片劇本、影片中台中元素及城市意象之呈現、影片公開播映及發行計畫、過去實績說明等,於3月7日前,遞件送達台中市政府新聞局新聞行政科,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