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鄰家殺人 男大生判15年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3日電)台中市莊姓男大生2年前闖入鄰居家,被鄰居越南媳婦撞見,而以電線纏對方頸部,持刀砍殺致死。台中高分院二審依強盜殺人罪判莊20年4月徒刑,更一審依殺人罪改判處15年徒刑。

台中高分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莊姓大學夜間部學生在民國99年8月間,以先前竊得的鑰匙侵入吳姓鄰居家中,吳姓鄰居越南籍媳婦李姓女子在2樓房內休息,出門查看撞見莊男,捉住莊男並多次指稱「我知道你是誰」。

莊男為掙脫與李女拉扯,並將她推落樓梯,因擔心李女舉發侵入犯行將顏面盡失,而以吹風機電線纏繞李女頸部,並持水果刀砍殺李女致死,事後,洗淨凶刀後逃離。

警方獲報到場,採集李女指甲內的表皮組織送驗。案經警方採集相關人員細胞組織進行比對追查出莊男疑為嫌疑人,而拘提偵辦。

莊男在偵訊及審理時坦承殺人,在鄰居機車上發現留有鑰匙,竊取鑰匙侵入住宅是因刺激、好奇,並非行竊。一審及二審以莊男以竊盜目的侵入住宅,被發現後當場施暴殺害,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莊男徒刑20年4月。

莊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則以無證據佐證莊男侵入住宅竊盜,依殺人罪判處莊男15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10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