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彭淮南詐財 婦人判10年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婦人劉孟芬被控假藉某金控特殊投資管道,2年內連續17次向汪姓貴婦詐財逾1億6千萬,最後還假冒央行總裁彭淮南名義,偽造面額高達85億本票企圖矇混被害人。法院昨(8)依詐欺取財等4罪名,將她重判10年有期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44歲的劉孟芬,家住永和區,經營精品店而與汪女相識,劉女在民國95年間,向汪女佯稱參與某金控公司建立的「富邦配房」、「瑞士銀行高利息」等特殊、非公開的高獲利投資管道,倘若汪女有意投資,可協助委請該金控公司執行長之一的「沈先生」幫忙。 汪女不疑有他,首次投資時還向吳與蘇兩名友人集資,再連她自己資金湊成5,907萬元匯給劉孟芬。 之後直到99年東窗事發前,劉孟芬為讓汪女不斷挹注資金投資,就以繳交入股費、開設瑞士銀行帳戶作業費、金管會新主委上任對外投資管理將有大變數,央行總裁彭淮南因國際金融中心攔截訊號需暫停作業等種種藉口,2年內又誘使汪女繼續匯款10餘次,金額約1億700多萬元。 由於汪女持續投資逾兩年,卻遲遲拿不到利息和本金,劉女為持續矇騙汪女竟佯稱「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願負責汪女的各筆投資資金的回收。 劉女隨後冒用彭淮南名義,偽造彭淮南簽具的「總裁手諭」,並偽造由彭淮南簽發的一張面額85億元本票,寄給汪女意圖安撫汪女繼續匯款,但汪女起疑,於是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