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受訓真領照 千餘名房仲緩起訴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藝人馬妞前夫馮光榮等上千名不動產經紀人,為取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透過「台北不動產研究發展協會」協助,僅繳交受訓費用卻未實際受訓而領取訓練證明書。台北地檢署昨依偽造文罪處分一千一百零一人緩起訴一年,各繳兩萬五千元緩起訴處分金,創下歷年單一案件被告人數第二高紀錄,僅次於八年前原住民水泥、水電工證照案的五千名被告。 這起史上最大專業執照買賣弊案,由內政部地政司於九十九年間發掘。地政司發現該協會自九十八年九月至九十九年四月間,僅開課三期,卻發出專業訓練證明書一千三百三十五張,且多數學員上課時數不足,有的是根本沒有上課的幽靈學生,函送一千三百七十八人。 北檢安排上千庭期訊問,所有被告均坦承犯行。檢方指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不動產經紀研究員需接受卅時以上合格訓練,才能取得資格登錄執行業務。馮光榮等人卻只向該協會繳交受訓費用與身分證影本等資料,經該協會理事長高展程、謝麗香協助製作不實證明書,未實際受訓而取得不動產經紀業務員資格。 高展程先前遭判刑六月、緩刑兩年確定,謝麗香則獲緩起訴處分,須支付國庫六十萬元。一千一百零一名房仲也坦承錯誤,檢察官除處分緩起訴,還要求每人繳交兩萬五千元,國庫可望進帳兩千七百五十二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