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不滿宏達電不給加班費 工程師團購三星手機報復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宏達電又爆血汗爭議。有內部工程師爆料,公司要全員5千餘名工程師依「責任制」規定,每日工作12小時,且無加班費,使他們一年超時工作1千小時。甚至部分工程師私下發起反hTC活動,發起團購蘋果、三星與SONY手機。

工程師向《蘋果日報》爆料,他以匿名信向執行長周永明投訴表示,公司在2003年推動責任制後,單日契約工時從8.4小時延長至12小時,週六日只能擇一休假,不可報加班費或補休,所有人都多上班1千多小時。「激勵獎金不過是原本就該給我們的加班費」。據了解,被責任制箝制的工程師超過5千名。

宏達電主管回應,激勵獎金已在第3季發放,年終獎金也早已入帳。而被質疑應在農曆年前發放卻沒發的第2階段激勵獎金,業界推測,應是公司考量營運狀況作的決定。另外,公司一向遵守《勞基法》,除了週休二日與國定假日休假外,也鼓勵員工使用特休。員工可提出加班費申請,需經部門主管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