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攜帶超量香菸未申報 沒入並開罰7千5百元

一名從桃園機場入境的旅客,昨天(1/1)攜帶十六條香菸入境時,因為沒有申報,超量的十五條香菸當場被沒入,也被海關開出七千五百元的裁處書;海關呼籲旅客要誠實申報,以免違規受罰。(李明朝報導)

今年一月一日起,入境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如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海關會依「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將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沒入外,並且處以罰鍰,根據台北關稅局稽查組長卓錦輝表示,新法上路,一月一日有一名從大陸返國的旅客,因為攜帶十六條香菸沒有申報,海關查獲除發還一條,其餘沒入並且對超帶的每條香菸各開罰五百元,共開出七千五百元的裁處書。

卓錦輝組長提醒旅客出入國境攜帶菸酒,應該要主動誠實申報,以免違規受罰。

對於相關的新法上路規定,旅客可以上關稅總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