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史話-胡適日正當中的十年

旺報【文╱江勇振】 胡適也是聯省自治的擁護者。所不同的是,由於理念的細節不同,他不輕易與其他擁護聯省自治的人結黨。 胡適破了他「20年不談政治」的戒約,就創辦了《努力》周報。有關《努力》的政治理念及其幻滅,胡適在停刊以後所寫的〈一年半的回顧〉交代得最為清楚。他說: 「那時在北方的優秀分子都希望政治有比較清明的機會,〈我們的政治主張〉也就於(1922年)5月14日發表出來。在那篇宣言裡,我們提出「好政府」三個字作為「現在政治改革的最低限度的要求」。我們並且加上三條子目:一、憲政的政府;二、公開的政府;三、有計畫的政治。」 落實計畫政治 胡適在《努力》6月中所寫的〈這一周〉裡,進一步地舉例說明了他所謂的「計畫政治」如何落實在當時現實的政治上: 「一、南方政府的問題:是不是應該承認他為事實上的一個臨時政府? 二、和會問題:和會是無論如何不能免的。叫他做「統一會議」也好、『南北和會』也好、『聯省會議』也好。如何組織?如何產生?有何權限?這都是不能不早日計畫的。 三、統一的條件:統一的條件的中心必是承認聯邦式的統一國家,這是無可疑的。但聯邦式的國家全不是現在這種軍閥割據式的國家。怎樣才能是這種軍閥割據式的國家變成一個真正統一的聯邦國家呢?省與中央,制度上應該怎樣劃分呢?現在事實上應該怎樣收束呢?軍隊怎樣處置呢?財政怎樣統一呢?這都是不能不籌畫的。」 當時的中國是一個分裂的國家的事實,胡適認為是必須老實承認的。1921年美國要召開「華盛頓會議」。其目的除了是要化解日本的興起對美國所造成的威脅以外,也要解決巴黎和會把山東交與日本、中國因此拒簽凡爾賽和約的懸案。當時國際所承認的中國政府是北洋政府。 可是,孫中山所領導的廣州政府堅持它才是合法的政府。中國代表團究竟應該由誰來派遣,就成為一個爭議的問題。該年8月,胡適人在上海為商務印書館作評鑑的工作。上海的十大團體當時正在討論中國派代表的問題。胡適寫了一封信提出了他的兩個辦法: 「一、要求南北兩政府各舉代表的半數,會於上海,公推一個主席。如必須奇數的代表團,則主席選出之後,另公推一個代表,由兩政府共同委任他。 二、或要求兩政府各派十人,會於上海,公推若干人為出席於太平洋會議的代表。」 胡適在日記裡進一步地說明這兩個建議的理由: 「這兩個辦法都承認中國有兩個政府。其實兩個政府是事實上不可諱的,也是不必諱的。外人不明真相,故有此糾紛,生此波折。欲解決此糾紛,沒有別法,只有由我們國民老老實實的承認中國現在有兩個政府。又何必還要蒙住耳朵吃海蜇呢?」 有關胡適聯省自治的理念,我要從胡適談政治的角度來作分析。 聯邦式的統一國家的理念,或者說,聯省自治,是中國在1920年代初期湧現的一個運動。揭櫫聯省自治理念或口號的人,意識型態、動機各自不同,從梁啟超、章太炎、毛澤東,到軍閥,所在皆有。 胡適也是聯省自治的擁護者。所不同的是,由於理念的細節不同,他不輕易與其他擁護聯省自治的人結黨。比如說,早在1920年8月27日,胡適就在日記裡記載了他拒絕與研究系的梁啟超等人聯名發表聯省自治的意見: 「梁伯強家飯。有梁任公、藍志先、蔣百里、蔡(元培)、蔣(夢麟)、陶(孟和)等。任公談主張憲法三大綱:一、認各省各地有權自定自治憲章;二、採用「創制」、「免官」等制;三、財政問題。他很想我們加入發表,我婉辭謝之。」 胡適在1921年9月21日的日記裡,又記載了他拒絕研究系要他參與從事聯省自治的邀請:「遇著藍公武先生。他要我加入他們的『聯省自治』運動。我不肯加入。我雖現在不主張放棄政治,但我不能玩這種政客的政治活動。」 「政客」這句話,充分地說明了胡適為什麼拒絕與研究系合作的理由。此外,胡適雖然一直沒有說明他拒絕與梁啟超及其研究系合作的理由,我們可以推測他的「聯省自治」的想法有別於研究系的「聯省自治」的想法。 反對邦聯制度 梁啟超的「聯省自治」觀,是美國建國之初邦聯制度的精神。而美國的邦聯制度就正是胡適所反對的。胡適在1922年6月27日的日記裡說: 「下午,借顧少川家開第二次茶話會,到者多於前一次,討論頗有條理。後有李石曾、王雪廷提出一個商榷書,提倡一個『邦聯制』(confederation),名為『分治的統一』,實則嚴格的分裂。我起來痛駁他。因為王君自說是略仿美國最初8年的邦聯制,故我說,不去採用美國這130年的聯邦制,而去學那最初8年試驗失敗的邦聯制,是為倒行逆施!是日加入討論的人,沒有一人贊成他們這個意見的。」(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