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罪併罰1800萬 不排除勒令停工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南市茂利澱粉公司「偷天換日」,利用合格廠商包裝袋混裝「暗槓」毒澱粉販賣,還規避稽查。台南市衛生局決定依新修訂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從重開罰,兩罪併罰1800萬元。為防止業者脫產,將協調檢方假扣押其財產,甚至不排除勒令停工。 衛生局長林聖哲表示,5月間毒澱粉事件爆發後,衛生局決定採「源頭管理」,針對廠商的生產線逐批抽驗新製澱粉,也輔導改善包裝標示。 其中,茂利僅回收封存32噸毒澱粉,較其他廠商數量少很多,依舊法裁罰12萬元,列入特別輔導。6、7月曾抽驗30件檢測,結果均符合規定,後續還有4次不定期抽驗,也都合格。 沒想到,今年10月間出包,但因業者提供抽檢的自營品牌「超級電機」澱粉均無異狀,衛生局移請檢方偵查,才查出茂利規避稽查,還將回收及庫存的毒澱粉摻入合格的澱粉中,裝入其他大廠包裝袋,並透過南和行及新北市北區澱粉公司銷售。 林聖哲指出,此次被查獲的毒澱粉含順丁烯二酸的成分只有51ppm,比先前動輒數百甚至數千ppm的含量相去甚遠,但仍違反今年6月19日修正的新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茂利隱匿毒澱粉稽查的行為,依新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一旦情節重大,甚至還可勒令歇業、停業或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登記。 林聖哲說,毒澱粉事件爆發後,南市衛生局仍持續抽驗市售食品及源頭工廠。從7月到12月共抽驗133件,每個月平均抽驗10件。其中,除大東夜市攤商外,還有另件原料粉也被檢出含順丁烯二酸,已移請源頭縣市衛生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