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李宗瑞不雅照 報社主管交保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李宗瑞涉偷拍性愛光碟案,今天傳喚報社鄧姓副總編輯及1名涉案記者。訊後諭令鄧男以新台幣4萬元交保。

李宗瑞去年7月底遭一對姊妹控告性侵,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向法院聲押李宗瑞,但台北地方法院卻以罪證不足將李無保釋放。後來另有被害人指控李宗瑞疑偷拍性愛光碟,檢察官日前傳拘不到李宗瑞,認定他逃匿,8月1日對李發布通緝。李至今逃匿失蹤近20天。

平面媒體14日刊登多張從「性愛光碟」截取翻拍的裸露照片,並撰文李宗瑞與特定被害人及被害情節。北檢另行分案調查,日前依被告身分傳喚撰文的陳姓、張姓記者及劉姓影劇組撰述委員等3人,訊後諭令劉女以3萬元交保。

為追查平面媒體刊登不雅照的來源及散布管道,檢察官今天再次傳喚撰文的陳姓記者及日前請假的鄧姓副總編輯到案,兩人都未供出消息來源,但鄧男當庭提出內附原始照片檔案的光碟並表示對新聞處理未盡完善之處表達懺悔,陳姓記者則當庭提出筆記型電腦給檢方查扣。

檢察官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諭令鄧男4萬元交保,陳姓女記者請回。

另外,為追查李宗瑞等人的不雅照來源,除清查檢警人員之外,檢方召集有掃蕩電腦犯罪專長的公訴檢察官徐仕瑋加入辦案團隊,同步針對各大網路是否有「載點」進行蒐證。10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