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 報到服刑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11日電)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因北投纜車等案被控貪污,經最高法院判處12年6月徒刑定讞後,今天發監宜蘭監獄執行。
顏萬進因在任內辦理北投纜車標案時,涉嫌向業者收取新台幣120萬元,並協助業者取得執照。最高法院在去年11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他應執行1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全案定讞。
由於顏萬進的戶籍設在宜蘭,檢方在受到判決確定卷證後,依規定囑託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代為執行。
理著三分頭的顏萬進,在下午3時依規定時間,手提一只紙袋,神情落寞,準時前往宜蘭地檢署報到,始終不發一語,10多名友人趕來送別。
宜蘭檢方表示,顏萬進報到後,於傍晚搭乘囚車,前往宜蘭監獄服刑。10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