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防部官員 恐嚇家暴判刑

中國時報【徐養齡╱竹市報導】 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張姓官員,民國101年間因懷疑妻子有婚外情,竟將其打得遍體麟傷,妻子去年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張傳大量簡訊恐嚇「認真賺錢給妳買漂亮的衣服去約會,穿性感內褲去跟人打炮」等,法官痛批張漠視法令,造成妻子身心靈重創,依傷害、違反保護令分別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50多歲的張姓男子,曾任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官員,退役後擔任過4家公司的資訊安全顧問,現為自營商,年收入高達300到700萬元,與妻子育有2名分讀大學1年級及高中1年級的孩子。 不過張雖事業有成,卻懷疑妻子搞外遇,前年10月間深夜,在竹東鎮住處徒手毆妻,造成她頭皮、頸部挫傷,眼瞼及眼周挫傷,下巴咬合不良,兩側肩膀、上臂、左手小指挫傷及瘀傷。 張妻驗傷後於去年3月間向法院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法官裁定張不得再騷擾妻子,並遠離其工作場所至少10公尺。 不料張竟疑似為此心生不滿,傳送大量簡訊恐嚇妻子,張妻不堪丈夫狂傳簡訊的精神折磨,持驗傷證明及恐嚇簡訊向警方提告,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張坦承傳簡訊給妻子,但辯稱他有重憂症、泛性焦慮症、失眠症等精神疾病,雙方就和解金額差認知距過大,至今仍未達成和解。 法官痛批張不思理性溝通,竟將妻子毆打成傷,妻子接獲保護令後還不知警惕,傳簡訊騷擾,造成妻子身心莫大傷害、壓力與恐懼,依傷害罪、違反家暴令分別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