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反擊 竹科男付一千八百萬

竹科工程師因為管不住老婆的嘴,引起前妻反擊,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前夫依切結書屢行賠償義務。法官審理後認為,工程師無法約束妻子,讓她不斷騷擾前妻,必須每個月付四萬元扶養費,直到民國一百一十九年之外,還需將房子、車子過戶給前妻,總計付出代價高達一千八百萬元。(彭清仁報導)

竹科一名陳姓工程師,民國九十六年與前妻柯姓女子協議離婚後,陳姓工程師另結新歡與胡姓女子再婚。卻不料陳姓工程師的妻子不斷以簡訊和LINE騷擾前妻,前妻多次要求陳姓工程師約束妻子行為,但始終沒有改善,陳姓工程師為此於民國九十九年元月間寫下切結書,並前往新竹地方法院公證。切結書內容中,如果陳姓工程師的妻子仍再騷擾前妻,陳姓工程師就應給付前妻每月四萬元扶養費,日期從九十九年二月到一百一十九年二月為止,新竹市的房子與轎車也都必需過戶給前妻。

但事後前妻發現陳姓工程師,竟偷偷將房子過戶給他人,憤而提起履行協議官司,並要求前夫賠償房價約729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姓工程師是因為現任妻子不斷騷擾前妻,才依前妻先前的要求,對前妻負損害賠償責任而切結,並非是贈與契約,法官最後判處陳姓工程師應支付前妻房價約729萬元,百萬元福特轎車也應過戶給前妻,另外每個月的四萬元則如數照應付到一百一十九年二月,總計陳姓工程師因為管不住妻子的嘴,必須付出將近一千八百萬元昂貴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