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先例!厄瓜多立法全民器捐

中國時報【郭篤為╱巴拿馬市六日電】 移植器官取得難如登天的厄瓜多,立法成為全球首個全民器官捐贈的國家,除非先簽署文件拒絕器捐或只捐出部分器官,否則所有年滿十八歲的公民和外籍永久居民往生後,都將自動成為器官或體組織的捐贈者。 目前各國推廣器捐,方式多是呼籲民眾主動捐贈或在生前簽署器捐卡,但厄瓜多的這項新法,把器捐從主動捐贈改為若不主動拒絕則必須在死後捐出器官,開全球之先例。 《器官捐贈與組織移植法》於三月五日正式生效後,所有年滿十八歲的公民和外籍永久居民死亡後,都將自動成為器官或體組織的捐贈者,除非往生者的父母或合法代理人提出先前簽署拒絕捐贈的證明書。 國立「民政局」副局長羅艾薩(Edwin Loaiza)宣布,沒有捐贈意願的公民和外籍人士,可以在換發身分證時加註或另填表格聲明捐贈特定器官組織或拒絕,否則將被視為同意。 全國衛生系統下成立的「國立捐贈與移植體系」,將負責對全國醫院與化驗室進行該法授權下相關的整合,並建立執行移植的醫生與護理人員名單,機場也將依法對器官空運開設特殊通道。 二○一○年厄瓜多進行了十九件肝臟移植,每名病患費用介於五萬美元至七萬五千美元間,所有費用均由政府承擔。由於出國移植費用高達卅萬美元並非一般人所能負擔,病患在國內等待時間動輒十數個月,目前有五百卅六人等待合適的器官以便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