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禁放天燈 民眾別觸法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2日電)台北市消防局今天說,北市有捷運和快速道路等設施,已公告禁止市區內施放天燈,呼籲民眾別隨意施放,否則將依法懲處。

消防局說,跨年期間,部分民眾在台北市政府周邊施放天燈,由於台北市為都會區,高樓林立,捷運高架路段和快速道路穿插市區間,且因地理環境特殊,不適合施放天燈。

消防局表示,在人口和住宅稠密地區施放天燈可能會掉落餘燼,進而引發火災等重大危害;台北市去年就公告全面禁止施放天燈,違反者依消防法第41條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指出,過去曾發生天燈飄落捷運軌道,引起火災,所幸當時並非營運時段,才未造成更大災害,另有多次因天燈燃燒未盡的餘燼掉落後引發火災的紀錄。

消防局強調,天燈施放時,可能因下方燃料燃燒過程,產生滴焰現象,傷害周邊人群或引燃物品,進而釀災,為預防災害發生,才公告禁止施放。

消防局說,民眾在河濱公園等空曠地區施放天燈,天燈升空後,隨風向不知飄向何處,最後可能掉落建築物或易燃物品上方,屆時引起火災或造成人命傷亡,千萬不可輕忽。

消防局呼籲,販賣天燈商家要提醒購買民眾,台北市已全面禁止施放天燈。施放民眾除罰錢外,一旦釀災,還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若造成人員死亡,會因過失致死罪嫌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1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