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訂綠建築自治條例 私建物享容獎需符綠建築

都市熱島嚴重,台北市積極推動綠建築政策,最近擬定「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除了要求公有新建物,工程造價三千萬元以上,都必須取得合格級以上綠建築標章;私有新建物,只要接受容積移轉、容積增加、或高層建築物,就應該依照增加容積規模大小,分別取得合格、銅級或銀級綠建築標章。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最快明年一百零三年上路。(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高樓林立,為了抑制溫室氣體排放,台北市政府這幾年積極推動綠建築政策,甚至希望透過強制力,要求新建建築要朝綠建築方向規劃,台北市建管處最近擬定了「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台北市建管處長張剛維說,目前草擬的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包括國有、市有的公有新建物,只要工程造價達三千萬元以上,就應該取得合格級綠建築標章、造價達五千萬元以上,應該取得銅級綠建築標章。另外私有新建物,只要是接受容積、容積增加或十六層以上的高層建築物,應該依照增加容積的大小,分別應取得合格級、銅級、銀級的綠建築標章。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說,一旦符合綠建築規定的私有新建物,就必須依照綠建築候選證書規劃,未來完工後如果沒有取得綠建築標章,北市府將會沒收保證金。

建管處長張剛維說,目前台北市一年核准的建照約有三百件,其中大約有一百件有申請容積獎勵等,一旦綠建築自治條例上路之後,這三分之一申請容獎等新建物,就必須符合綠建築的相關規定,而目前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已經在八月三十號刊登在市府公報,會再送法務局審議,通過之後送市政會議審議,審議通過,最快民國一百零三年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