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開罰違反勞基法 超時工作占21%最多

北市開罰違反勞基法 超時工作占21%最多

日前,金車物流企業工會和青年勞動九五聯盟,高分貝說出物流工會面臨超時工作、勞動環境差、工會遭打壓等問題。審視我國目前的勞動環境,工時過長已是不爭的事實,台北市勞動局公布今(102)年上半年違反勞基法裁罰案件中,以超時工作、不發給加班費最多,最高可罰30萬元。 台北市勞動局公布今(102)年1至6月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統計,截至6月30日為止,受裁罰案件達341件,其中使勞工超時工作、占21.14%,未給付加班費,占17.88%。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指出,工時與工資都是勞動條件的核心項目,企業在追求經濟利潤的同時,也應合法保障勞工權益及履行對勞工的照護義務。其中就不超時加班、不積欠工資及核實發給加班費等,是企業應該履行相當重要的基本法律責任。 依據統計資料分析,超時工作、未給足加班費是公司行號較易違法的部分,依現行法令規定,當勞工工作超過法定工作時間,或超過依法彈性調整後的工作時間,雇主即有給付加班費的義務,並應於事由發生最近工資給付日或當月份核實計算發給勞工。雇主如有違反,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且得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正值暑假期間,不少社會新鮮人初入職場,有不少打工族投入短期工讀的行列。台北市勞動局自7月以來,陸續接獲民眾撥打1999電話詢問打工薪資問題,勞動局提醒打工族,雖然非正式員工但依舊受勞基法保障,要留意自身權益。 陳業鑫進一步表示,企業應在追求利潤及照顧勞工間尋求平衡點,建立互信的勞雇關係,促使勞動權益與企業朝向正面發展。勞動局除將持續加強法令宣導,增進雇主與勞工朋友的勞動權益知識外,未來也將工時、加班費等勞動條件列入勞動檢查稽查重點,祭出提升檢查強度,提高處罰金額,公布事業單位名稱等手段,以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