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生爆爭產 徐正青偽文判3月

板橋厚生集團爆發爭產風波,集團前董事長徐風楷的獨生子徐正青接下董事長後,卻被家人指控涉嫌偽造文書。其中,徐正青六年前偽造臨時股東會決議,然後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記,經台北地院查證後,確定徐正青觸犯偽造文書罪,所以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八萬一千元。全案還可以上訴。(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現年61歲的徐正青是厚生玻璃與厚生化學的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對內擔任股東會主席。但徐正青被控在民國90年間,厚生玻璃的股東臨時會上,指示不知情的會計員偽造臨時股東會決議,向經濟部辦理董監事變更登記。94年間又偽造臨時股東會決議,將妻子、兒女都登記為公司的董監事,甚至登記股東出席率百分之百。95年間,徐正青又偽造厚生化學的股東會記錄,把家人都變成厚生化學的董監事。全案經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徐正青最後被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徐正青否認犯行並且辯稱,股東會的紀錄是誤載,而且,父親過世後,公司股權都集中在家族成員身上,持股已過半數,錯誤的決議也不會造成其他股東的損害。法院調查後,認定徐正青確實觸犯偽造文書,還向經濟部辦理登記,影響經濟部商業登記的真實性,也影響自由市場的交易安全,所以法院以三個偽造文書罪,判處徐正青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罰金八萬一千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