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彰銀案 金管會原則不變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日電)金管會官員今天表示,不論台新金還是其他公司申請合併,4項基本原則還是不變,也就是視財務狀況、法律遵循、公司治理及健全發展來決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王儷玲曾經說,如果台新金提出併購彰銀申請的話,金管會會視財務狀況、法律遵循、公司治理、健全發展來決定。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因為信用卡資訊系統委外給單一關係人有缺失,卻遲遲無法改善,日前遭金管會重罰。金管會當時表示,金融機構自己知道缺失未改善之前,不會提出合併案。

官員說,給台新的改善時間不算短。

彰化銀行今天召開董事會,但公股及台新金代表之間卻爭議不斷,彰銀總經理唐楚烈高分貝批評台新金聲明「放緩」合併研究案「攏是假」;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重申,台新金的所做所為一定合法、合乎公司治理。

官員今天表示,一家金融機構的和諧,金管會也相當關心,希望彰銀的2大股東之間可以好好溝通。10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