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公司幹部涉收回扣 監院彈劾

台灣自來水公司管理處前經理蘇金龍、前工務課課長林正旺,以及前工務課工程員劉中安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取鉅額廠商回扣,並接受性招待。監察院調查後,認為蘇金龍等3人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罕見地在法院宣判前通過彈劾。 監察委員葛永光、陳永祥和楊美鈴調查台灣自來水公司內部營運問題,發現台水公司第12區管理處每年施作工程金額達新台幣上億元,台水公司管理處經理蘇金龍涉嫌在2008年到2010年間,利用工程發包收受圍標集團廠商回扣,甚至設公式訂定回扣金額;蘇金龍更利用職務浮編預算和提高底價,前後收受47件標案、共新台幣796萬9千元的回扣。台水工務課課長林正旺、工程員劉中安則接受廠商性招待和出國旅遊。因此,監院3日通過彈劾蘇金龍等3人。 監委葛永光說:『(原音)所以我們覺得蘇金龍本身收受賄款的嫌疑,證據確鑿,這個證據經過相關證人指認,蘇金龍確實收受賄款。林正旺跟劉中安兩位是蘇金龍的手下,他們接受廠商賄款分別達百萬以上,而且多次接受廠商接待到大陸旅遊,甚至接受性招待,對他們也分別提出彈劾。』 蘇金龍、林正旺和劉中安去年5月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其中,蘇金龍否認犯行,目前仍被羈押中;3人也分別遭到台水停職和降調處分。監委強調,蘇金龍等人的行為涉嫌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有辱官箴,因此在法院還沒有宣判前就通過彈劾蘇金龍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