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元賣過期澱粉 下游西北食品原料遭封存

味元賣過期澱粉 下游西北食品原料遭封存

新頭殼newtalk2013.11.13 陳冠廷/新北報導

黑心油品、麵條摻銅葉綠素染色後,食安的危機再起!味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將過期的澱粉重新加工、包裝,並將有效期限延長2年上架販售,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13)日前往包括西北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源廣興食品有限公司及華昇食品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稽查,並封存西北食品公司林口區工廠的澱粉原料「8%馬鈴薯粉」53餘包、共1304公斤,後續移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處辦。

西北食品為知名的製造火鍋料公司,新北衛生局下午前往稽查。據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西北食品公司自92年起,即向味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購入澱粉原料,經調閱進貨的紀錄,今年分別進貨「修飾澱粉MH-100」3萬2500公斤、「8%樹薯粉」8千925公斤及「8%馬鈴薯粉」6萬650公斤,合計共10萬2千75公斤;主要用於製作魚漿的煉製品,以及餃類餃皮之用。

林冠蓁指出,西北食品公司向味元公司購買的「修飾澱粉MH-100」及「8%樹薯粉」,最後的進貨日期為今年4月19日及2月7日,現場未查獲相關原料的庫存;至於「8%馬鈴薯粉」最後的進貨日期為10月30日,共進貨3千650公斤,現場封存澱粉原料53餘包,共1千304公斤。

林冠蓁說,衛生局也前往稽查石碇區的源廣興食品有限公司,該公司已主動停止使用味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貨的「馬鈴薯澱粉」、「太陽小麥粉」及「修飾澱粉MH」等3項的原料;此外,瑞芳區的「華昇食品工廠股份有限公司」進貨原料庫存情形,衛生局仍持續的追查中。

衛生局呼籲,所有澱粉原料的販售,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規範,如經查證販售逾有效日期的澱粉原料屬實,則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依同法第44條最高可處1千500萬元罰鍰;如致危害人體健康者,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萬元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