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計程通行費1月2日開始收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1日電)國道計程收費30日已上路,連3天免收費轉換期到103年1月1日深夜。高速公路局將從1月2日零時起,按計程費率收取通行費。

根據高公局公布的計程收費方案,各種車輛每日每車享有20公里免費里程,里程大於20公里且小於或等於200公里,採標準費率,里程大於200公里,採長途折扣費率。

另橫向國道仍不收費,裝有eTag的車輛,通行費打9折。

各型車費率如下:小型車標準費率公里新台幣1.2元,長途折扣費率每公里0.9元;大型車標準費率每公里1.5元,長途折扣費率每公里1.12元;聯結車標準費率每公里1.8元,長途折扣費率每公里1.35元。

高公局估計,國道計程開始收費後,整體約2/3車輛的計程通行費低於或與現況相同。另現況過收費站的付費車輛,在計程階段約有3/4車輛可降低通行費,平均每日通行費可節省約45元。10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