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產發條例草案 國防部:未獨厚中科院

國防部今天針對媒體報導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獨厚中科院表示,中科院也須接受評鑑,由國防部嚴格監督履約,並未獨厚中科院。草案也未成立具實質產能的軍火商或公司,無涉鐽震案。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下週將審查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草案雖被執政黨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但條文賦予中科院極大權力,形同主導所有國內軍事投資,被批評「球員兼裁判」。在野黨抨擊,政府想藉「一手收錢一手給錢」控制廠商,形同鐽震案捲土重來。 國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依我國法律設立的國內法人、機構或團體,於符合安全查核條件下,依其專長領域實施甲、乙、丙級分級管理後,均可爭取參與軍品研製與維修機會。中科院也必須接受專長分級評鑑、安全查核及採購競爭等規範,並由國防部嚴格監督履約。 國防部指出,各項國內軍事投資技術領域及規模項量等不同,也未獨厚或均透過中科院承攬。草案並未成立具實質產能的軍火商或公司,也無涉鐽震案,特此澄清。 國防部表示,草案規劃獎勵措施是參酌各產業發展條例立法措施,為扶植、刺激國內國防產業發展與升級,並規劃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信託專戶從事國防科技研究及關鍵技術發展,以協助解決國內廠商技術障礙,同時由行政院規劃召開研究計畫審議會議。國防部指出,信託專戶非屬中科院權責,有關媒體報導中科院球員兼裁判、一手收錢一手給錢等,均非屬事實,也非草案規劃內涵。 國防部表示,政府推動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主要是因應當前敵情威脅,展現自我防衛決心,建立國防自主能量,自己的國家自己救,以降低對外購依賴,故透過制定專法以協助國內廠商投入國防產業,期間歷經兩年餘審慎研議,行政院也邀集七次跨部會嚴謹審查,籲請國人給予草案支持與鼓勵,以達成「滿足國防安全需求」及「創造產業經濟效益」雙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