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米酒沒米 彰縣罰550萬

大統米酒沒米 彰縣罰550萬

彰化縣財政處擴大追查大統公司所產製各類酒品,同樣騙很大;經初步檢測發現,在產製十二類酒品中,九成以上、共十一品項都以食用酒精,調和香料所製成,也就是米酒沒米的成份,依違反菸酒管理法,共裁處五百五十萬行政罰款。

大統長基公司爆發製造黑心油品後,彰化縣財政處也接獲舉辦,指稱由大統關係企業「大聯公司」所產製,並透過觀光工廠與各通路商所販售的各類酒品,同樣是騙很大,縣府財政處長詹明叡表示,經初步檢測,由廠商所產製的十二類酒品中,除「人蔘酒」符合標示外,其他九成以上、共十一項,都是以食用酒精,調和香料或果汁所製成,也就是最大宗的「料理米酒」中沒有任何稻米的成份。

經初步統計,詹明叡處長表示,「大聯公司」所產製號稱是水果類酒品涵蓋有蔓越莓、蘋果與葡萄等酒品,卻並非以蘋果與葡萄釀製而成,經追查後依違反菸酒管理法,採取以一罪一罰最高金額,共裁處五百五十萬的行政罰款。

經彰化縣財政處初步認為,大統子公司「大聯公司」所產製酒品,目前還算是標示不實,必須重新申請產製酒類才能再生產上市,雖不至於涉及製造假酒或私酒,但是是否觸犯刑責部份,有待近一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