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 瘋馬秀警錄影蒐證3天

中國時報【林郁平╱台北報導】 在國內現行法令規範下,上空秀是藝術還是色情?一直存在爭議。被譽為巴黎夜總會三大秀之一的瘋馬秀,今晚起在台北登台。由於舞團是以上空秀聞名,主辦單位為爭取「原汁原味」演出,事先將企畫書與表演影帶送交勞委會等單位審核,獲得婦女團體支持通過。卻沒想到演出前,警方卻決定派員針對演出進行全程錄影蒐證,但警方強調不會中斷演出,只是若演出有違法之虞,就將送交檢方認定。 瘋馬秀今天起到十二月十七日在台北信義區ATT SHOW BOX演出。這次瘋馬秀登台引起的爭議不斷,由於露點演出,勞委會進行審核時特地邀請婦女團體及婦運人士與會,出乎意料地獲得與會者的支持。婦女團體認為,國外有瘋馬秀表演,台灣觀眾也看得到,且為何只有男人可以裸露上半身,女人就不可以? 不過,當主辦單位將瘋馬秀的表演片段送交演出地點轄區信義分局,分局與市警局看過後卻決定,前三天的演出分局將派兩名便衣刑警到場全程錄影蒐證。相對於婦女團體的開放態度,引起外界批評警方太過保守、故步自封。 一位員警私下表示無奈,不是他們食古不化、小題大作,勞委會只是核發工作證,警察才是執法機關。且法務部針對演出的請示,回函表示露點恐有違法之虞。而內政部長江宜樺上月在立法院答詢時也曾表示,若演出時超出送審資料而加碼演出,將觸及刑法公然猥褻罪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令,基於此只得派員現場蒐證。 不過,由於瘋馬秀在台演出的每場表演內容相同,警方只規畫前三天蒐證,並強調不會要求表演者貼胸貼。演出過程中,為避免損及購票觀眾權益或引發爭議,也不會要求中斷演出,沒有所謂現行犯的問題。不過,如果前三天演出讓大眾認為觸法,警方會將蒐證錄影帶送交檢察官認定。 其實這並非國內第一次申請上空秀表演,民國九十四與九十五年間,寬宏藝術曾兩度引進拉斯維加斯上空綺幻歌舞秀、舞夜巴黎法國上空歌舞秀,去年馬伯樂國際歌舞秀也在圓山飯店演出,勞委會都核發了外籍上空表演者的工作許可,警方也都循例派員蒐證,順利完成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