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迷魂盜專洗劫公車族 遭重判6年刑期
台北市一名女迷魂盜,從去年九月開始,利用搭訕請對方喝滲藥飲料的方式,洗劫昏睡公車乘客的財物,落網之後,法院認定她觸犯強盜罪,重判六年有期徒刑。
(杜大澂報導)
被告是六十歲的高姓婦人,有強盜、詐欺和竊盜等多項前科,去年九月開始,專門利用搭公車方式尋找下手目標。其中一起案件,嫌犯在老松國小站牌前,和等候公車一名徐姓男子搭訕,向對方借了五十元後,到超商買飲料,再偷偷將含安眠藥的毒品加入飲料,請徐姓男子喝下,上車之後,徐姓被害人陷入昏迷,等到醒來,身上四萬元被扒走,趕緊報警,這名迷魂盜最後因為被監視器拍到,再度犯案時,遭到埋伏警方逮捕。
法院審理,被告坦承犯行,但辯稱沒有施用毒品,不過,法院調查,女子確實使用第四級毒品,犯下強盜罪行,犯後也也沒有賠償被害人損失,因此,依強盜罪重判她有期徒刑六年,但仍可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