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勞檢 36.84%沒給加班費

媒體的即時新聞訊息競爭激烈,卻也讓新聞媒體工作者超時工作的情況嚴重。勞動部統計,從去年十月到今年三月,一共對五十七家新聞媒體發動勞動檢查,有將近六成違規,違規項目以超過百分之三十六沒給加班費最多,超過百分之三十三沒有出勤紀錄。(戎華儀報導)

勞動部去年十月起到今年三月為止,針對57家新聞媒體業實施勞動檢查,違規的公司有31家。

勞動部長陳雄文:『有將近6成有違規的情形,最主要是出勤沒有登錄,或者是加班也沒有依規定登錄,或者是加班沒有依規定給加班費。確實是有違規情形滿嚴重的狀況。』

違規項目最多的是「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有36.84%的公司違規,其次有33.33%的公司「未置備出勤紀錄」,28.07%的公司「未經工會或勞資協議同意延長工作時間」。

陳文雄指出,媒體業勞資雙方對工作時間認定、出勤紀錄記載有相當大的認知差異,公司常以難以置備出勤紀錄為由,規避超時工作和給付加班費等義務,勞動部正研擬修法,將出勤記錄保存期限提高到五年,並提高罰鍰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