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基金漲保費 壽險要求配套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擬調漲安定基金保費,壽險業提配套要求。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昨(7)日表示,金管會應落實退場及輔導機制,且開放更多投資項目,如開放壽險業承作海外有擔授信、投資人民幣寶島債及存款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等。許舒博說:「不能只拔鵝毛,卻不先把鵝養大。」 保險局長曾玉瓊昨天邀集壽險公會、存保公司、保發中心及各壽險公司總經理與會,討論提高安定基金費率案,金管會提出的版本是依保險業風險資本額(RBC)分五級,費率由0.14~0.38%,主要原因是國華人壽退場,安定基金墊付後還對外借款570億元,金管會希望儘速還清且加速累積安定基金規模。 壽險業者表示,若不落實限額墊付的退場機制,或讓有問題的保險公司儘速退場,或是有效輔導這類公司為正常公司,則提高安定基金費率只是好的公司不斷資助不良公司,且體質不佳的公司會更肆無忌憚用低費率去搶保費、維持現金流量。 壽險業者認為,金管會只用RBC作為指標,分五級收取安定基金保費,並不公平,應增加信評、經營指標,將費率分為九級,建議費率為0.1~0.2%之間,不要一下漲太多,增加壽險業者負擔。 此外,業者也建議,應加開資金運用管道,提高壽險公司收入,才有能力負擔更多的安定基金保費,壽險業者建議如調整不動產投資最低報酬率2.875%的門檻;開放壽險業承作海外有擔保授信,如船舶、飛機擔押放款等,目前海外有極多商機。 第三則是在國內發行的人民幣寶島債、人民幣存款,因資金是投資在國內,建議不要計入海外投資限額內,以利壽險業更大幅度投資寶島債,推動台灣發展人民幣離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