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業有條件納入7休1鬆綁行業

勞動部同意客運業可在年節、紀念日或國定假日,鬆綁7休1,但有二項附加條件,包括最長只能連續上班9天,以及勞工單日工作時間超過11小時的天數不可以連續3天,預計春節前生效。

為了因應春節疏運,交通部一直希望能將客運業納入《勞基法》7休1的鬆綁行業,經交通部提出配套方案後,終於在今天定案。

《勞基法》去年3月時實施新規定,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公告的行業,符合特定條件下,每周7天應有1天的例假可挪移,形同最長可連上12天班不違法。目前包括媒體出國採訪、海洋水運、船務代理等,目前共有24種行業可使用,客運業在去年初時曾預告要納入放寬,但引發勞團對於過勞駕駛與公共安全疑慮,並未放寬。但因應春節疏運壓力,勞動部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經審慎研議後,請交通部再提出配套措施,也表明最後還是要以勞動部最終決定為主。

勞動部官員說,這個版本是兼顧實務上可行,又注意到安全,又可讓民眾返鄉的而進行有限度的放寬,未來也會要求交通部加強並監督、檢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