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雪隧輾斃人 駕駛緩刑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尤柔玉台北1日電)何姓客運司機行經雪隧,不慎輾斃倒臥的行人,辯稱誤認是大垃圾袋。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何7月徒刑,緩刑3年。

法院公布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於99年8月間開車載堂弟從宜蘭行經國道5號雪山隧道前往台北時,在隧道內突然停車。張男將車交由堂弟開後,獨自下車沿隧道外側維修步道搖晃步行,跌倒在隧道內右側車道上,遭何姓客運司機開車輾斃。檢方事後查出,張姓男子生前吸食毒品K他命。

何男到案後辯稱,雪山隧道禁止行人進入,他當時看到疑似大垃圾袋在車道上,但因隧道很黑也看不清楚是什麼,他後方有車跟隨而不敢煞車,就直接壓過去,不知道撞到人。

但法院調查發現,何男肇事時雪隧內照明設備並無異狀,參酌雪隧監視器和何男車上行車紀錄器畫面,錄下被害人倒臥在車前的影像,認定何男未注意被害人倒臥在車前就貿然直行,未盡注意義務而肇事。

法官審酌,何男無前科紀錄,且事後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7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10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