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才可談被害人保護 顧立雄:只槍斃加害者不算保護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外界質疑廢死人士,只強調加害者人權而不顧被害人,因此維持死刑才可保障被害人權益。律師公會全聯會代表顧立雄今(25)日強調,只有在廢除死刑的邏輯下才能進一步討論被害人保護,「若一槍打死加害者,就算保護被害人」,並非真正的公平正義,只是法務部、監察院長王建煊所說的正義。

因不滿政府簽署具有廢死精神的兩公約,卻又依然執行死刑,以及法務部日前公開宣稱未曾承諾廢除、終結死刑的說法,讓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形同虛設,推動小組中的9名民間委員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退出小組以表示抗議。

律師公會全聯會代表顧立雄在記者會中表示,在廢除死刑的思考邏輯下才會談到被害人保護,如果是以主張死刑的立場,也就是法務部的說法,就是槍斃了死刑犯才算保護被害人。

顧立雄說,他們持續推動修正犯罪被害人補償法,加強被害人在刑事訴訟法上的地位,讓被害人以告訴人身份發言,並申請調查證據的方式來解決檢察官的怠惰;推動修護式正義,加強被害人參與被告審判,一直到假釋的過程,推動雙方的和解等,都是具體保護被害人的作法。

他說,在強調廢除死刑的前提下,大家才會認真思考什麼是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如果按照法務部的邏輯,只是一槍打死加害人就叫做保護被害人,這並非真正的公平正義,只是法務部所謂的公平正義,王建煊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