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年電玩關說案 無罪定讞

台中市議會前議長張宏年,被控6年前收受電玩業者2000多萬元,向台中市政府關說,讓業者拿到兩張執照,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見解,認為核照過程沒違法,張宏年並不構成貪污圖利罪,無罪定讞!

這起電玩關說案,發生在2005年11月,檢方調查,張宏年涉嫌收受2140萬,幫柯姓電玩業取得兩張電玩執照,不過張宏年被檢調約談後,大聲喊冤。

檢方調查,張宏年涉嫌打電話市長胡志強和經濟局長廖德淘關說,廖德淘還在簽呈上用鉛筆註記提醒胡志強。

最高法院三審定讞,認為核發執照是市府職權,不是議員權限,不符合貪污圖利罪!但最高法院的判決書提到,民代若為民服務也要收費,道德可議且「無法令人苟同」,民眾對這項判決,也有不同見解。

不管民眾有何觀感,最高法院已經駁回檢方上訴,纏訟六年的張宏年,最後無罪定讞。(民視新聞李坤錫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