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正傑:折斷琴不如陪孩子練琴

張正傑:折斷琴不如陪孩子練琴

五月中朋友傳LINE給我,說最近在網路上許多人轉貼討論六歲的童星喬喬因為練烏克麗麗三分鐘熱度,喬爸憤而將烏克麗麗折斷並打她屁股的事件,這件在網路上引起廣大網友爭論的話題,許多人想問我怎麼看這個問題。

 一開始聽見這事件我的直覺反應是,哇!還好那孩子學的不是大提琴,如果她用的是我這種大提琴,一場教訓的代價可能是一百八十萬美元,痛的可能不知在誰身上。

對於學音樂的態度上,我一直沒變的主張就是要用「玩」的方式,但「玩」可以很負責任的玩,可以很有方向的玩。我比較擔心的是對於學音樂、做功課大家一直不能放心的讓孩子「玩」,而總是希望孩子一定要表現出某種程度的成績,彷彿說到「玩」就是一種放縱。

學習所有樂器都有一些先決條件,比如學弦樂器需要的是某種音感,而學習所有樂器都需要一個至少能靜下來二十分鐘的基本態度。如果你的孩子在練習時根本還靜不下來,爸媽要想一下是否該換另外一個方式,否則可能根本就是一切對他都還太早了,還不該在這時候開始學樂器,可以晚一點再讓孩子接觸。

如果不想改變學樂器的進度,爸媽要改變的就可能會是「自己的態度」。如果孩子在這年紀就只能靜下來三分鐘,爸媽可以讓他練個三分鐘然後起來動一動再繼續。

一個六歲的小孩子在她不練習時爸媽應該先自問那你有沒有陪她做練習呢?如果你沒有陪她練,卻希望她能自主的坐在那邊練,在這年紀是有困難的。爸媽要能發自內心的陪孩子坐下來一起練習,就像如果工廠的老闆希望員工好好做事,老闆若只翹著二郎腿出一張嘴說:「你們給我好好做!」這樣很難帶出員工的拚勁。

我自己小時候練琴時爸爸就是在外面看電視,拿個鬧鐘告訴我去練一個或兩個鐘頭,結果我只有一開始認真,後面都在分心。對小孩子來說公平是很重要的,不要說要求孩子練習,爸媽自己卻在看電視。以這個事件來說,父母可以拿著烏克麗麗和她試著一起玩,陪她一起練,如果爸媽真的不想陪著練,最起碼也可以拿著自己的公事坐在孩子身邊陪伴。

 學音樂的態度這件事對我來說,絕不是要孩子天天練、練個八遍就叫認真,而是要分析給孩子知道「你只要能練好,彈一遍也就可以」,不用一直練習。但練好的前提和條件是什麼?就是他應該要能要求自己專心、要能靜得下來。孩子學琴碰到壓力時總是很容易想放棄,回家跟你說他不學了,爸媽這時要用一百種變化方式來帶領他,就像做功課一樣,哪個孩子會喜歡做功課呢?喬喬這樣的事件其實可以讓她單獨的去發展,就讓她在完全不練習的狀況下去參加成果發表會,讓她去經驗因為沒練習而產生的後續狀況,這會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未來也許喬喬應該改學大提琴或小提琴,下次喬爸也就不敢摔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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