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灌高粱致死案 法院輕判家屬不滿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今年3月桃園發生一起少女被鄰居2名少年灌酒致死案,法院以強制、過失致死罪判決其中1名邱姓少年交付保護管束2年,家屬認為少年分明是預謀灌酒,對於判決結果無法接受,決定上訴。

據報導,桃園地院上周宣判犯下強灌少女高粱致死案的邱姓少年,以強制、過失致死兩罪判交付保護管束2年加上勞動服務,蔡姓少年也當庭認罪,但尚未判刑。少女母親2號上午喊冤,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哭訴司法不公。

少女母親泣訴,邱姓少年攜帶高粱酒來找女兒,半小時內女兒被強灌一瓶高粱,結果急性酒精中毒,腦幹缺氧受損,體內血液酒精濃度高達483度,相當於酒測值2.2以上,引發多重器官衰竭致死,根本是早有預謀灌酒,怎麼會是過失,「害死一個人判這麼輕」,決定上訴替女兒討回公道。

警方調查,高二中輟的邱姓少年及讀國三的蔡姓少年在今年2月22日到少女家中找少女飲酒,少女喝完一瓶啤酒後,邱姓少年邀少女、少女弟弟和蔡姓少年去他房間,並拿出一瓶紅麴高粱酒繼續喝。蔡姓少年供稱,邱姓少年不斷勸酒,少女早已醉茫,不知不覺喝下一整瓶高粱,少女醉昏後才送她回家。結果少女返家後昏迷不醒,嘴唇發紫,緊急送醫急救,昏迷20天後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