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非現行犯」未移送 縱放2港女

「微罪非現行犯」未移送 縱放2港女

日前為您報導,兩名年輕的香港女子,以假身分在台北市租屋,但卻在一個月後落跑,還在屋裡堆放大量垃圾、搞破壞,並偷走液晶電視,沒想到,新店分局警方前天將人逮捕後,以「非現行犯」無法移送檢方,將兩人請回,結果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看了新聞才知道事情大條,緊急發布境管並開出拘票,但問題是人已經找不到。

被害房東林太太:「我非常的氣憤,我覺得這個司法...,我覺得檢察官太離譜了。」

拉高分貝,表達強烈不滿,被女房客搞破壞的房東太太,氣到渾身發抖,兩名20歲左右的香港女生,冒名短期租屋,沒付錢,住了1個月落跑,臨走前惡搞套房,留下滿屋子垃圾,發臭長蛆,甚至偷走房東上萬元37吋的液晶電視,房東報警,新店分局12日抓到這兩名奧客。

記者vs.涉案香港女生(3.12):「妳租房子到底是要幹什麼,在台灣要幹嘛,為什麼要假裝是學生。」

女惡霸落網後遮頭遮臉,還用廣東髒話罵媒體,超囂張,讓被害人哭笑不得的是,警察抓到人,偵訊後放人,請嫌犯回家。

被害房東林太太:「為什麼用假護照、假身分來,第一動機就不單純了,不單只是我們家的事情,這影響到我們整個台灣社會治安,怎麼可以輕忽一個人這樣,來糟蹋我們台灣國家。」

聲音來源:「這是檢察官的考量,我沒辦法去做評斷,我們有把這個案子告訴地檢署,地檢署跟我們說這個案子「函送」。」

被害房東林太太:「警察、檢察官都把她放走了,那我們的身家安危誰來負責,我要求檢警,要求警察來維護我們家保護我們,不然人在哪裡啊,總要讓我們看到人,(怕來報復)對。」

新店警方訊後請示檢察官,要不要直接移送地檢署?就因為檢方一句「微罪,也不是現行犯」,縱放兩人,當媒體密集播報兩港女的惡劣行徑後,北檢才緊急在當天晚上補發拘票,要求新店警察重新拘提到案,問題是人早已消失無蹤。

人民保母向上呈報輕描淡寫,導致身為國家正義公器的地檢署錯判情勢,事後又看新聞報導決定辦案程序,一個執法單位、一個司法單位,毫無專業,也難怪這樣的司法體系無法幫被害人伸張正義。(民視新聞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