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2少女 臉書之狼囚11年6月

中國時報【張嘉文、實習記者徐偉真╱台北報導】 臉書之狼江柏志,佯稱是藝人羅志祥幕後員工,今年2、3月,誘拐13、14歲女網友見面,對13歲少女6度性侵得逞,14歲少女則在9小時內遭江性侵4次。士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江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另涉及的恐嚇和竊盜等罪則判刑1年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歲的臉書之狼江柏志,退伍後幾乎偷遍全台,多項竊盜、侵占罪官司在審理中,但他不知悔改,上網登入臉書誆稱是大學生,還吹牛自己是羅志祥幕後員工,藉此增添吸引力。 今年2月,江在臉書聊天室和一名13歲少女搭訕,以幫忙處理她遭偷拍的影片為由,誘騙少女到KTV見面,少女半信半疑下,當天便遭江以「處理事情要有報酬」為由威脅、恐嚇,在KTV、捷運站和百貨公司等處廁所,6度性侵得逞。 少女回家後向父母告知此事並報警處理,江遭法辦後辯稱,他和少女是你情我願,檢方以4萬元讓他交保。 但江並未收斂,隔月在臉書上誘騙另名14歲少女,將她約出到淡水遊玩,又趁機帶少女到大賣場、網咖等處的廁所,9小時內性侵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