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人抄論文做賊 研究員公然侮辱成立

中研院歷史語文研究所一名前研究員,認為同事所撰寫的博士論文有抄襲李敖著作的嫌疑,以「做賊、陳世美化」等文字指責同事,被對方控告。台北地院以公然侮辱罪,判處研究員拘役四十五天、得易科罰金。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62歲的中研院前研究員盧姓男子認為,同事邱姓男子民國86年間在台大歷史研究的博士論文內容,有疑似抄襲李敖《千秋評論》著作的嫌疑,所以他在民國99年9月間,基於公然侮辱的犯意,在文章《抄襲的知識社會學》裡以「人而做賊」等字眼,公然嘲侮邱姓男子。台大歷史系為此開會討論,認定邱姓男子沒有抄襲,盧姓男子因而被控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盧姓男子否認犯行,他辯稱是善意針對抄襲學術歪風加以批評、討論,並無侮辱的犯意;而且「人而做賊」是假設語氣,主詞為泛稱之人,未具體指名邱姓男子。法院認定,對方有沒有抄襲、剽竊他人的文章雖然是可受公評之事,但法院引述教育部國語小字典解釋,認為「賊」字有:竊盜財物以及奸詐、狡猾等兩種含意,都是社會上對人格負面評價的詞語,因此公然侮辱罪成立,判處拘役四十五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