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李宗瑞當小孩 陳美蘭藏匿人犯求緩刑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嫌下藥迷姦多名女性,之後遭到警方通緝。李宗瑞在8月1日遭到通緝,逃亡20多天後,前往台北地檢署自首。李宗瑞逃亡期間,曾藏匿在家住彰化市的婦人陳美蘭家中,陳美蘭被依藏匿人犯起訴。20日上午首度開庭,陳美蘭當庭認罪,並且淚灑法庭強調自己是「婦人之仁」。
47歲的陳美蘭出庭表示,她和李宗瑞相差20歲,本身是個單親媽媽,3個孩子都還在念書,大約是在2、3年前,在一場飯局認識李宗瑞。7月31日下午李宗瑞到她彰化的家中找她,對她表示自己心情不好,想來借住幾天。她想說去年李宗瑞也曾突然來她家借住幾天,並未覺得有異狀,因此同意讓李宗瑞住幾天,完全不知道李宗瑞因為犯罪而跑路。
陳美蘭說,她一直把李宗瑞當作自己孩子看待,不料8月8日她在看電視時,得知媒體報導李宗瑞涉嫌下藥性侵,她還問李宗瑞是真是假,李宗瑞回答「沒這回事,媒體誇大不實」。原本她也相信李宗瑞,但看媒體報導愈爆愈多內幕,之後便一再勸他主動投案。李宗瑞曾便數度問她「妳家住幾樓?」陳美蘭擔心李宗瑞情緒不穩會做傻事,才不敢馬上報警。
陳美蘭待李宗瑞情緒穩定之後,兩人在8月15日達成投案自首的共識,陳美蘭才找人幫忙,協助李宗瑞於8月22日投案。陳美蘭說不知道李岳蒼這個人,還因為此案而丟了保險業務員的工作,擔心小孩沒人照顧,因此在法庭上祈求予以緩刑,並願意捐出50萬以下的公益捐,也願意服勞動服務。
面對陳女的說詞並希望換取緩行的訴求,公訴檢察官則表示不同意陳女緩刑。他認為當時檢方正全力追查李宗瑞下落時,為了就是要保護多名被害人的隱私和名譽。但陳女在得知實情後,仍協助李宗瑞藏匿,不但浪費司法資源和影響公正,並且李宗瑞是自知逃不過層層追捕才被迫投案,因此建議法官從重量刑,不宜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