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高中生撿到10元 送警招領

中國時報【林雅惠╱高雄報導】 「不是我的錢,應該還給失主!」屏榮高中日文科二年級學生蕭宇廷撿到十元心生不安,專程將錢送到派出所招領。警方訝異之餘,製作筆錄時通知蕭父送證件,蕭父匆匆從屏東高樹趕到高雄美濃中壇派出所,見到兒子為一樁小事勞師動眾既可喜又無奈。 十七歲蕭宇廷某日清晨在旗美商工路口撿到一枚十元硬幣,心理忐忑不安,因此將錢送到距離二公里遠旗山分局中壇派出所,員警經確認來意後受理案件,但蕭未帶證件,立刻打電話給蕭父。 從事怪手工作的蕭父當天休假,逮到機會正在補眠,大清早八點接到警方來電,以為兒子出事。警方告知「你兒子很棒,撿到十元送來派出所,但未帶證件,需要你趕來一趟。」 蕭父從高樹開貨車約半小時趕抵派出所,陪兒子作筆錄不時觀望,一臉無奈,覺得兒子竟為小事勞師動眾,但仍欣慰孩子有守法觀念。 所長陳道言說,失物招領公文大概需要廿張,算算紙張與一般影印成本就遠超過十元,加上依規定拾獲五百元以下,公告十五天無人招領,警方即會通知拾獲人領回,盡管過去案例無人招領居多,基層員警也覺得浪費公務資源,他還是認為拾金不昧精神應該鼓勵。 蕭同學說「撿到十元因為不是我的錢,讓我心裡感到很不安,應該還給失主。」屏榮高中學務主任黃本煌說,學生不管在任何地方撿到東西都要有歸還失主觀念,對於蕭宇廷義行,校方將予記功嘉獎並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