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一夜情下藥劫財 女遭判刑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日電)新北市陳姓女子被控在網路徵求一夜情,與男子相約到旅館後,卻以摻有安眠藥的啤酒迷昏對方,將手機等財物洗劫一空;板橋地院今天依強盜罪,判陳女3年8月徒刑。

根據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指出,24歲的陳女去年1月20日凌晨4時許,登入網路聊天室,以暱稱「今晚陪我」向被害的翁姓男子尋求一夜情,兩人談妥後,旋即相約碰面;翁男買了幾罐啤酒後,開車載陳女到新北市三重區一家汽車旅館投宿。

兩人進房後,在床上把酒言歡、培養感情,陳女趁男子不注意時,在酒中加入事前已磨碎的多顆安眠藥,男子喝了後陷入昏睡,陳女隨即起身搜刮男子財物,將男子背包裡的現金新台幣2萬5000元、手機等物通通帶走。

男子一覺醒來後,發現陳女已不知去向,錢也都被捲走,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到陳女,並在其住處查獲數顆安眠藥及男子的名片等物品。

檢警偵辦期間,女子坦承犯行,事後並將現金及手機還給男子,檢方認定女子利用藥劑將男子的財物據為己有,依強盜罪嫌將她起訴。

法院審理,陳女辯稱,她是趁男子與她發生關係後熟睡時,才拿走男子的財物,應以竊盜罪論處。

法官依被害人證詞等事證,不採信陳女辯詞,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且男子也表達願意不再追究,因此依強盜罪判陳女3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101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