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開大門 期貨、券商受惠

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 為了讓券商、期貨商在海外發展更具靈活性,加速打亞洲盃,金管會同步鬆綁,未來只要符合規範的業者對於國外重大事件像是轉投資或營業項目更動,若符合當地法規就無須先報金管會核准。 日前金控高層建議金管會應避免國內、海外雙重監理的情形,才能加速打亞洲盃。也就是說,海外可作的業務,若國內尚未開放,海外子公司是否可逕行開辦,因為有時拓展業務也講求先機,這樣海外子公司的規模才可能比國內大。 因此,金管會昨(2)日預告,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期貨商管理規則,未來只要是符合三要件:轉投資的事業註冊地必須在金管會認可的國家,像是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會員國、重大事件取得當地監理機關核可、無涉及國內母公司資金匯出的案件,業者無須再事先向金管會申報。 金管會指出,過去若是要在海外有營業項目更動、或轉投資都必須向金管會申報,但未來只要符合規定的重大事件,證券商可以無需先報金管會,只要當地主管機關核可,就可以進行,事後再向金管會申報即可。目前在海外已設有子公司的券商已達17家,規模較大的包括富邦、群益、永豐、元富等。 金管會也增訂,證券商可以將客戶整體貢獻度作為收費評估的因素,另外為避免聯合行為的疑慮,也刪除現行證券商經營業務的合理收費應考量是項授權由券商公會訂定自律規範。也就是說,未來券商收費的合理性,由法規定之,而不由自律規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