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公債法修正 債限計算改採GDP

政院通過公債法修正 債限計算改採GDP

新頭殼newtalk 2012.11.22 謝莉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2)日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陳冲表示,解決政府財政問題,根本之道仍在於加強開源節流,但公債法修正,各直轄市都有其考量,不可能全部都滿意,根據行政院所提出的版本,修正要點包括:調整各級政府債限結構、增訂地方債務預警機制及債務管控機制、充分揭露債務資訊以及增訂地方政府強制還本規定,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公債法修法攸關地方財政資源分配,行政院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未來,債限計算基礎將將由GNP(國民生產毛額)改採前3年名目GDP(國內生產毛額)計算,各級政府總債限為GDP之50%。中央41.2%,直轄市總債限7.25%、縣(市) 總債限1.43%、鄉(鎮市) 總債限0.12%,打破現行台北市和高雄市合占前3年度GNP平均數5.4%的舉債優勢。

根據最新版本公債法草案,擬分「有利指標」和「自籌財源」2階段計算舉債額度和舉債上限,各都面積、人口、財政努力等,都將是考量範圍。同時,新增「預警機制」和「強制還本」設計。當地方政府債限達9成,必須提出債務改善計畫、時程表;地方公債未償餘額預算數編列須有還本設計,鼓勵地方政府須做財政努力。

根據最新版本,目前國庫署初步試算5都的可舉債額度,台北市雖因計算方式改變而縮水,但仍有855億元為最多,其次為新北市666億元、高雄市591億元、台中市592億元以及台南市46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