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與澳洲國立國家大學簽署教育協定

教部與澳洲國立國家大學簽署教育協定

教育部與澳洲國立國家大學今天(17)簽署教育合作協定,明(民國102)年起將辦理「臺灣澳洲國立國家大學獎學金」,雙方平均分攤學費、生活費,每年獎助最多5名,提供臺灣學生前往澳洲國立國家大學就讀博士班。

教育部與澳洲國立國家大學簽署「臺灣澳洲國立國家大學獎學金」協定,雙方由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處長林文通與澳洲國立國家大學校長Prof. Ian. Young共同簽署,由澳洲駐臺辦事處代表Mr. Kevin Magee及澳洲國立國家大學國際學生事務主管Mr. Iain Watt擔任見證人,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處長林文通表示,澳洲國立國家大學是澳洲排名第一的大學,未來將與教育部及國內頂大學校建立更密切的學術合作關係,同時也合作推出「臺灣澳洲國立國家大學獎學金」,雙方平均分攤學費、生活費,每年獎助最多5名,提供臺灣學生前往澳洲國立國家大學就讀博士班,除了醫學外,不限研究領域,獎助期限3到4年。

教育部表示,這是繼「臺灣劍橋獎學金」、「臺灣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獎學金」、「臺灣南加州大學獎學金」、「臺灣加州理工學院獎學金」後,第五個與世界排名頂大合作的獎學金,簡章預計11月中旬上網(http://www.edu.tw/bicer/index.aspx)公告,申請者除了事前向該校提出博士班入學許可申請外,也要配合教育部留學獎學金甄試報名時提出申請。

圖為:(左到右) 澳洲國立國家大學校長Prof. Ian. Young、澳洲國立國家大學國際學生事務主管Mr. Iain Watt、澳洲駐臺辦事處代表Mr. Kevin Magee、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處長林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