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涉國家主權用中華民國 其他可用台灣

中國時報【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天表示,中小學社會領域教科書關於兩岸的稱呼,如涉及國家主權或國與國的關係,分別以「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稱之;如提到社會、經濟、文化等內涵,則用「台灣」、「中國大陸」等說法。這項教科書用詞原則上是回歸憲法精神,無關「去台灣化」。 今年二月底,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在媒體發表「正視中學史地課本」文章,指現在中小學教科書誤導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並偷渡「一邊一國」的思維。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按照接獲民眾反應的作業程序,開會檢討教科書用詞的統一原則。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發展中心主任楊國揚表示,三月時開會決定,教科書用詞應回歸到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課綱的精神,才不會製造更多爭議。 楊國揚表示,當時決定中小學社會科教科書中,如涉及國家主權或國與國之間的關係,用「中華民國」稱呼我方;但若是談到社會、經濟、文化、地理等議題,則可用「台灣」,譬如「台灣文化」、「台灣經濟」等;若用「台灣地區」,則是指「台澎金馬及附屬島嶼」的綜合稱呼。 至於我國教科書中關於對岸的稱呼,如涉及國家主權或國與國的關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稱呼;但若是社會、經濟、文化等議題,則以「大陸」、「中國大陸」、「中共」表述。 楊國揚說,過去教科書中絕大多數都是以回歸中華民國憲法的原則來編寫,但有少數以台灣以來稱呼國家。國家教育研究院只是進一步釐清教科書用詞的原則,也對外發布過新聞稿,一切攤在陽光下。 國家教育研究院訂出中小學教科書用詞統一原則後,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在六月一日的高中歷史課本用詞會議中,希望書商依此原則編寫教科書。 張明文表示,依九九課綱編寫的高中歷史教科書,目前正在審定,七月底會發出執照,八月印書,九月送到學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