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虐童主嫌判免死 男童姑姑:台灣司法已死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民國100年10月爆發,新北市新店區2歲男童王昊慘遭生母同居人凌虐致死的案件,手段兇殘令人髮指,除了引發全台民眾的憤怒,也引發社會大眾對於虐童案件的重視。先前一審劉姓主嫌遭判處死刑,案件上訴至二審,法官認為主嫌良心尚未泯滅,改判他30年徒刑。王昊姑姑聽到宣判,泣訴「台灣司法已死,我會不停上訴。」

震驚全台的新店虐童致死案,主嫌劉金龍有多項毒品前科,當時他與2歲男童王昊的生母同居,在2011年10月間,以買糖果為由將王昊帶到友人住處,並對女友謊稱「小孩在保母家」。劉男夥同3名友人周建輝、許冠雄和鄭盛峰等人,自10月11日至11月1日間,涉嫌虐待還注射毒品在男童身上,導致王昊昏迷死亡。

劉男等人因手段兇殘,法院一審依略誘罪、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等多項罪名起訴,遍判處劉嫌死刑、周嫌無期徒刑,許嫌和鄭嫌分被判處13年和14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至二審,法官認為男童中毒時,劉嫌曾指示友人將男童送醫,其良心尚未泯滅,且劉嫌也曾向男童家屬道歉展現悔意,改判他30年徒刑。

王昊的姑姑29日上午前往法院聆聽宣判,得知結果改判,她泣訴「我一直很理性處理,但國家逼我走向激進。」她還痛斥「台灣的司法已死,我會不停上訴。」不少網友得知後,都痛罵法官做出「恐龍判決」,並且幾乎一面倒的批評法官沒有「同理心」,網友痛罵法官真的是自我感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