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機送修要7千 買家爭權益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日電)陳小姐1月新買的iPhone4S,使用未滿1個月無法充電,送回門市檢修,業者以受潮為由,得付維修費新台幣7000元。陳女認為不合理,向台北市議員何志偉陳情,爭取消費者權益。

何志偉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陳小姐1月以續約方式,向台灣大哥大購買最新的iPhone4S,但手機在開封使用未滿1個月就無法充電。陳小姐將手機送回台哥大門市維修,門市人員並未發現防潮標籤有變色狀況,但聯強國際則表示,手機故障情形為受潮,得付7000元的維修費。

何志偉指出,新機購買未滿1個月,且仍在保固期內,何以陳小姐要負擔高額維修費?他認為「根本就是把消費者當凱子」,要求台哥大應無條件為陳女更換新機,並補償不能使用手機這段時間損失。

陳小姐指出,新買手機使用不到1個月,沒有不當使用也沒泡過水,要收高額維修費實在不合理,經與電信業者再三交涉,對方認為故障是否屬保固,由聯強國際認定,而聯強國際堅持是消費者的問題。

陳小姐說,即便台哥大有意維修費打折,並以每月帳單扣抵,但對於台哥大將責任歸咎於她的做法不能接受,因此予以拒絕。

出席記者會的台北市消保官王治宇表示,類似手機受潮消費糾紛,手機受潮情形也很難認定發生原因,消保官已受理陳小姐的陳情案,將會與台灣大哥大及當事人陳小姐協商這件消費糾紛。

至於這起消費爭議,台灣大哥大與聯強國際今天並未派員出席。台灣大哥大在記者會後回應表示,客戶購買的iPhone4S是由聯強國際公司保固與維修,聯強公司依蘋果公司提供的維修指南,確認陳小姐手機受潮狀況屬「付費維修」,非保固內維修,事實上,防潮標籤並非手機受潮判定的唯一標準,即使防潮標籤未變色,內部受潮仍有可能。

台哥大強調,對陳小姐iPhone4S維修案件,是依蘋果公司規範與判定標準,並由聯強國際公司檢測與報價,過程並無疏失與瑕疵,也已善盡協助客戶之責。10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