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環評成拚經濟絆腳石 宜速搬開

工商時報【呂雪彗】 台塑六輕4.7期的環差分析報告,引發社會重大爭議,從台塑向行政院訴願,可顯示環評程序恐怕是政府拚經濟,及改善台灣投資環境的最大絆腳石。 俗話說「民不與官鬥」,若不是影響企業投資甚鉅,有哪些企業甘冒被政府衙門「找碴」的風險,浪費時間,對官署判決走向行政訴願的自力救濟,台塑石化不是小蝦米尚且需如此步步為營,向官署挑戰,那其他企業怎麼辦? 環評究竟是不是經濟發展的絆腳石?引發環團及工商業 界激烈舌辯,仁智互見,但國內諸多重大投資案,包括國光石化,台電電廠投資案,多因環評卡關,動彈不得是事實。 這次環保署對六輕4.7期環差的行政處分,遭行政院訴願駁回,坐實環評委員經常將環評審議項目無限上綱的訾議。過去環評審查,從專家小組一路到環評大會,企業疲於應付,經常是補件補了10項、又來11項,審議時程沒完沒了,環評延宕2、3年時有所見,令投資廠商無所適從,為之氣結。 台塑六輕4.7期案例,不過是企業遭環評刁難的冰山一角,環保署環評大會或專家審查會,動輒對企業採取即興式「突襲」,隨意附加條件,完全不理會企業界可否執行。環評委員不和企業溝通,也未告知附加項目的計算基礎為何,不依循正當法律基礎的行政處分,明顯侵害企業利益,註定站不住腳,要在這次行政訴願的言詞辯論中敗下陣來。 今年八月環保署對六輕4.7期環差分析報告作出行政處分後,陳揆即在立院表達,認為重大投資案的環評爭議不斷,國內環評制度確有檢討空間,不少決策高層當時對環保署六輕4.7期的裁定結果大加撻伐,認為環評委員不但約束六輕,毫無法理基礎的行政處分還要擴及至區外全國廠商,權力太無限擴張,早已看不下去。 倘若政府不儘速對環評制度端出改革成效,搬開環評對拚經濟的路障,類似台塑六輕4.7期的案例仍會不斷上演,不但影響政府的公信力,對吸引外人來台投資更是一大斲喪。